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津02破143号之一
因当前无人提出重整计划草案,天津市裕川干粉砂浆有限公司实际已无重整可能性,且根据重整期间的审计、资产评估、债权审核确认以及管理人的调查情况,天津市裕川干粉砂浆有限公司的资产已无清偿全部债务的可能性干粉砂浆 。现天津市裕川干粉砂浆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本院于2025年8月15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裁定终止天津市裕川干粉砂浆有限公司重整程序并宣告天津市裕川干粉砂浆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公 开 人:天津市裕川干粉砂浆有限公司管理人